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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十大自强之星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十大优秀学生”“十大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学校评审委员会安排,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人员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及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

二、评审时间

11月17日(星期二)16:00

三、评审地点

    行政楼103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一)“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通过PPT进行个人事迹汇报展示,时间为5分钟,汇报时需统一着正装。

(二)评委为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副科长)及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

(三)“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电子版PPT已收齐,如需更改,请通知学生于评审前半小时自行到会场更改。

联系人:张义皓    联系电话:8099

附件:1.“十大自强之星”评分标准

2.“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十大自强之星”评分标准

1.(10分)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得10分,参加党课学习并结业的9分,未参加党课学习得8分

2.(15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俭节约,乐观向上,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帮助他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优秀13(含)-15分,良好11(含)-13分,一般9(含)-11分。

3.(40分)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积极向上,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通过自身努力,在逆境中发展自我、提升自我,个人自强事迹突出,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优秀38(含)-40分,良好36(含)-38分,一般34(含)-36分。

4.(15分)学习刻苦,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文体活动,取得一定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院级荣誉分别加15分、13分、11分、9分。

5.(10分)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为广大师生服务。在学校、学院、班级等担任职务。校级加10分,院级9分,班级8分,不担任职务但在学生组织中担任干事、社团会员的加7分,没有参加任何学生组织的得6分。

6.(10分)现场表现:精神饱满、着装整洁、语言表达流畅、准确、自然,PPT制作美观大方,能全面展现个人自强事迹,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优秀10分,良好9分,一般8分。

 

 

附件2

“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

序号

学院

姓名

1

机械工程学院

姚俊康

2

机械工程学院

李飞

3

电气工程学院

丁晓敏

4

电气工程学院

周秋雨

5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单婉茹

6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阚美娜

7

经济管理学院

王妮莎

8

经济管理学院

朱培香

9

信息工程学院

郗宇凯

10

信息工程学院

王雪飞

11

信息工程学院

刘振磊

12

设计与艺术学院

李桓羽

13

设计与艺术学院

李贵凯

14

设计与艺术学院

张枫

15

五年制高职学院

孔景秀

16

五年制高职学院

孙立浩

17

五年制高职学院

陈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