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和共青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学校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学生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并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根据国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以入学教育、毕业教育、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为契机,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强化道德规范教育,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第二课堂建设工作,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引领学生成长发展;负责国防教育,做好新生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大学生征兵工作。
四、牵头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做好全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长效机制;做好学风建设工作,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学生工作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协调物业公司构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五、负责做好学生服务工作,以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大学生事务中心、校友服务中心五大学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广泛开展学习指导、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助力学生成长发展。
六、负责做好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搭建辅导员学习交流、能力提升、岗位研究、职业发展4个成长平台,推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负责做好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做好学校共青团工作,深入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有效开展团学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做好各类学生组织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做好每年度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负责落实学生工作例会、团总支例会、部门例会等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新方法、拓展工作新途径,强化工作实效。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