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各类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学校评审委员会安排,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人员:
各二级学院学管科长、学管干事及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
二、评审时间:
十大优秀学生:11月9日(星期二)16:30
十大自强之星:11月9日(星期二)16:30
三、评审地点:
十大优秀学生:行政楼306会议室
十大自强之星:行政楼103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一)“十大优秀学生”“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通过PPT进行个人事迹汇报展示,时间为5分钟,汇报时需统一着正装。
(二)相关评审地点人员安排,见附件1。
(三)“十大优秀学生”“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电子版PPT已收齐,如需更改,请通知学生于评审前半小时自行到会场更改。
联系人:张明明 联系电话:15563831622;QQ:2661892348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评审人员安排表(另行下发)
附件2:“十大优秀学生”个人展示环节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附件3:“十大自强之星”个人展示环节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附件4:“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名单(另行下发)
附件5:“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