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学风建设项目化实施方案》(鲁华宇院政学字〔2019〕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学风建设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3月10日(周五)14:30
二、评审地点
行政楼306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评审专家组成员
2.各结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四、评审要求
1.报送项目结项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学风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并附相关成果材料,于3月10日上午9点前将《学风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四份)、《学风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四份)和胶装版成果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管理科303室,电子版务必于3月9日下午下班前发至QQ:2661892348。
2.组织结项答辩
由各项目负责人对2021年结项项目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各评审专家结合项目项目组报送的成果材料,对各项目的实施效果、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结项审查,确定项目是否可以结项。
3.评审结果使用
对于达到预期实施效果和目标的学风建设项目,由学校学风建设项目化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结项证书;对于项目审查不通过或者延迟结项的项目限期整改完善后,参加结项答辩,项目结项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学风建设项目。
五、其他说明
2023年新立项项目的《申报书》和汇报PPT于3月9日下午下班前发至QQ:2661892348,具体立项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明明 联系方式:8090
学生工作处
二O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