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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省级、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08年度省级、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院06级、07级高职生、学生干部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钻研,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异,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5)、综合表现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有良好的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老师和广大同学的一致好评。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习成绩优异,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为学院工作做出贡献。

(5)、综合表现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老师和广大同学的一致好评。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文明礼貌,团结向上,班风优良。

(2)、遵纪守法,班级在年度中未发生违纪问题。

(3)、学习氛围浓厚,班级考试综合成绩优异。

(4)、爱校奉献,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为保证优秀先进推荐工作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选拔范围,学院确定各系推荐候选人名额如下:

1、机械系、经管系、建工系、电气系、计算机系、汽车系各推荐省级优秀学生1名,省优秀学生干部2名(其中1名为院学生会或院级社团成员)。

2、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各系部可分别推荐一个班级

(四)、评选推荐程序

1、系部认真组织贯彻传达文件,明确评优意义、评优的条件、具体程序及工作要求。

2、系部对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候选人提名要经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经系部研究审核后进行专项公示。

3、系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在校表现情况、事迹材料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推荐候选人的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核。

5、学生处将推荐候选人的综合审核情况报学院领导审批。

6、 经学院审批后将名单反馈到系部,系部组织学生填写登记表。

7、学生处将学院评省优情况整理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选要求

各系部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优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推荐,保证评优推荐工作严肃认真、按时圆满完成。

二、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06、级07级高职生、07级高技生,具体评选条件、办法参照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与评选省优一并进行。各系部评选名额见下表:

系部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机械系 74人 53人 9

电气系 27人 18人 3

汽车系 18人 14人 2

建工系 31人 47人 4

经管系 43人 33人 6

计算机 16人 17人 3

高技部 45人 30人 5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