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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届毕业生返校须知

发布日期:2010-07-01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0届毕业生全体同学:

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学院2010届毕业生定于2010年7月5日至7月11日期间返校办理毕业相关手续。为了使本次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将10届毕业生须知通告如下:

一、凡是2010届毕业生同学,返校后首先统一到所在系部报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上交离校时系部要求交回的所有表格,包括实习报告、调查问卷等材料。

二、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同学在所在系部直接领取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三、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同学,在所在系部领取离校单后,到10#楼大厅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然后到1#楼财务处收费室交清相关费用,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回系部领取其他证件。

四、毕业生档案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邮寄到生源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自带。

五、毕业证、派遣证、及户口迁移证原则上由毕业生本人亲自领取,特殊情况需代领的,必须由本人出具委托证明及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系部存档备查),其他人员一律不予代领。涉及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需先到财务处缴费(10元/人,为派出所代收),凭缴费单领取户口迁移手续。缴费单由系部收齐后统一交学生处。

六、毕业生中前期已经参加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信息填报的同学,须按要求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1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7月6日之前必须把表格交到学生处,逾期不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于7月7日组织应征入伍人员进行体检。

七、未在规定时间(7月5——7月11日)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需在新学期开学(9月5日)后继续办理。

八、离校手续集中办公地点: 10#教学楼一楼大厅

九、欠费交费处:1#办公楼一楼财务处收费室

十、具体办理时间:7月5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学生处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