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本科、高职学生和班集体(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1.根据在校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院推荐2人,1000-1499人的学院推荐3人,1500-1999人的学院推荐4人,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5人,校级学生组织推荐2人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2人,校级学生组织推荐2人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3.各二级学院推荐1个班集体作为候选先进班集体。
4.学校正常推荐指标外,学校武装部推荐2名退役复学学生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1名退役复学学生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5.往年已获省级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1.学院初选。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参照《山东华宇工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117号),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各二级学院将推荐的候选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附件1)、个人事迹、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2.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拟定于3月21日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候选学生、学生干部、班集体进行评选打分,确定最终名单;候选个人、集体需要用PPT展示汇报在校期间的主要事迹,每人限时3分钟。
3.公示监督。学校评审委员会将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在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学校领导审批。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学院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两份,双面印制,纸质版、电子版)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5-7电子版)以及受推荐退役复学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3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2.规范评选,强化监督。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联系人:张明明;联系电话:8090
学生工作处
二O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另行下发)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另行下发)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另行下发)
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另行下发)
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另行下发)
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另行下发)
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