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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0-0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1、严格遵守公寓管理科关于宿舍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2、禁止向窗外、楼下及楼道倒水、吐痰、扔杂物;

3、禁止私自在公寓内张贴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散发传单,不准将自行车放在宿舍楼内;

4、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滑旱冰及高音量放音;

5、禁止在公寓吸烟、喝酒、赌博。

6、禁止在走廊、公寓内拉绳子晾晒衣物等;

7、禁止在宿舍内打牌、玩游戏;

8、禁止在墙壁上使用铁钉更不得乱涂乱画;

9、禁止在阳台上及走廊栏杆上放置鞋、凳子、哑铃等物品;

10、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如有常明灯等情况将严肃处理;

11、禁止打骂、侮辱公寓工作人员和学生会干部。

12、禁止存放管制刀具、棍棒等凶器,一经发现没收并处罚。

13、学生毕业时宿舍的一切设施统一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向学生处办理交接手续。